
国民党前中常委范成连与新埔镇民代表会主席王增基收购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参选总统的连署书,最高法院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罪,判范有期徒刑3年,并科罚金300万元,褫夺公权6年确定。法院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同案,王增基同罪判有期徒刑10月,并科罚金90万元,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300万元,褫夺公权4年确定。
范成连现已遭开除党籍。2023年9月4日,他前往新竹县新埔镇褒忠亭义民庙参与「义民节祭祀大典」,与王增基等人共同为宣布为郭台铭站台,并全权处理新竹地区连署工作,2023年10月4日2人在新竹收购郭台铭、赖佩霞连署书,备妥现金用以办理连署事宜。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范成连、王增基所为已对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连署作业的公正性造成一定程度之危害,不过,郭台铭、赖佩霞最终并未登记参选,危害程度相对较低,仍应予相当程度非难。
高院认为,王增基始终自白犯行,范成连侦查及原审中否认犯罪,但二审时自白犯行,判范有期徒刑3年,并科罚金300万元,褫夺公权6年,判王判刑10月,并科罚金90万元,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300万元,褫夺公权4年,刑度由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范成连曾担任国民党中常委,且为世界客属总会理事长、大陆京明光电照明集团董事长。范得知郭台铭与赖佩霞有意参选第16任总统、副总统,且中央选举委员会受理连署期间为2023年9月19日起至同年11月2日止,连署门槛为选举人总数1.5%、28万9667人,趁参与新埔镇褒忠亭义民庙「义民节祭祀大典」,与王增基等人为郭台铭站台,并全权处理新竹地区的连署工作。
范与王计划在新竹收购郭台铭连署书,并备妥现金来办,范到王经营的加油站,要求王以每份400元的对价募集连署书。范交付240万元给王作为贿赂使用,并提供空白连署书、连署原子笔、手电筒等赠品,最后募得3510份连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