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人周玉蔻、蔡玉真指称前中华民国小姐张淑娟与台北市长蒋万安父亲蒋孝严在晶华酒店「滚床单」,张淑娟提告,一审依个人数据保护法判周、蔡各1年6月徒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行准备程序,周玉蔻强调自己没有必要犯罪,张淑娟则突然情绪激动,搥胸跺脚地表示「我到现在都没办法睡!」
周玉蔻开庭时否认犯罪,供称她没有必要犯罪,且此案与利益没有任何关系。周玉蔻委任律师指出,周玉蔻没有诽谤恶意,且当时蒋万安选台北市长期间,而晶华绯闻案是关乎蒋万安父亲蒋孝严,蒋孝严也曾任国安会秘书长,此案为可受公评事项。
律师表示,周玉蔻是节目主持人,不会牵涉制作背板等,不涉及使用或利用个资,且张淑娟相关数据Google都可以查找得到,并声请传唤薇阁中学董事长李传洪、国防安全研究院咨询委员江春男、蔡中信、黄琴雅等人作证。
张淑娟庭末表示,本案已经2年半,到9月就满3年,她是一个退休人士,还要拿退休金打官司,她批评周玉蔻一直在编故事,「是你们把我的衣服脱光」,害她不敢去菜市场买菜,更指周玉蔻至今还称本案涉及国安问题,「是当我没念书吗?」
她说,她希望案件能够速审速结,她到现在还在看精神科医师,「我的医生说我已经没有药可以吃了,我都没有办法去菜市场买菜」,言至于此,张淑娟突然情绪激动,跺脚搥胸、放大音量连说3次「我都没办法睡耶!」法官安抚张淑娟的情绪,最后谕知候核办。
本案源于周玉蔻、蔡玉真于2022年9月22日,在民视「辣新闻152」节目及个人脸书指称张淑娟是蒋孝严「绯闻案」女主角,指摘事项与公共利益无关且不是事实,被控毁损张淑娟名誉、有散布于众意图。
一审认为,周、蔡两人未向张淑娟查证,就假借部分具体存在事件,如张淑娟是中国小姐、华航空姐等刻意与不实事由、时间错置、拼凑、扭曲,形成「假消息之张冠李戴」,使全台湾甚至世界各地的人得以阅览,使张女数据与绯闻、攀附权贵、工作态度不佳、利用特权「永远链接」,对张淑娟名誉及个人数据造成难以弥补毁损。
一审认定周玉蔻、蔡玉真犯刑法加重诽谤罪、个资法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数据罪,依刑度较重的个资法,判周、蔡各1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