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教师提告控诉科技业丈夫外遇,要求依切结书履行协议,丈夫须转移市价约500万元(台币,下同)的股票并赔偿200万元,另向「小三」索赔100万元。丈夫在法院开庭时,爆料妻子是他的国中老师,不仅被夺走童贞,婚后常处于恐惧中,台中地院认为双方已签署离婚协议替代切结书,小三也不知男方已婚,判女师败诉。
男方已向台中地检署告发女教师犯准强制性交、利用权势性交罪,检方分他字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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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指控,丈夫因为劈腿女同事,2024年4月间他签下切结书,承诺若再犯,要将名下市价约500万元的股票移转给她,并给予200万精神赔偿。
后来丈夫提议离婚,去年9月间,女师前往住处拿物品,发现有女性内衣裤,认为丈夫违反切结书条件,要求依约赔偿,另外也以侵害配偶权为由,向小三求偿100万元。
中院审理时,丈夫突揭露婚姻关系非如妻子所形容的「感情甜蜜」,而是处于恐惧、无能为力之中。丈夫说,读国中时,妻子是科任教师,对他照顾有加,因为年少对性事懵懂,与妻子多次发生性关系。
丈夫说,双方恋情处于「不对等师生关系」,他不敢反对妻子,而妻子支配欲强烈,他像「提线人偶」,常挨妻子骂;妻子会剪衣服、摔碗盘,威胁要让他家破人亡、付出代价。
他也表示会与妻子在海外结婚,是基于「希望无效、可能无效」的鸵鸟心态,不敢跟亲戚朋友承认此段关系,与女同事也是告知「有其他女友」而已。他去年5月与妻子签署离婚协议,约定分期给付妻子123万元,已依约陆续支付,认为妻子要求依切结书赔偿的主张无理。
台中地院审酌,男子与妻子去年4月签切结书,5月时签离婚协议书,他已依离婚协议书给付款项,已替代切结书的法律关系,妻子此部分主张不可采。
另外根据相关对话截屏等证据,中院认定小三不知道男方已婚,而且男方的身分证配偶栏也空白,判小三免赔。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