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罢免案进第二阶段,中选会主委李进勇7日赴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业务报告及备询,国民党立委许宇甄先是批中选会办蓝不办绿,过程中提及李过去任台中地院法官时,曾要书记官造假笔录日期。李进勇动怒地说,这是40年前无罪判决的陈年老案,「我的案子无助于掩饰你们组织性犯罪。」
许宇甄质询时说,今年创下首例,由执政党发动罢免,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曾说1月选完就在准备发起大罢免,相关法令是否该修法,要有具体防治作为,中选会也不该办蓝不办绿。
李进勇说,他们都是根据法令规定,若说中选会不公,「我们无法接受,中选会就是要闭起眼睛不去看他们,在各方攻防上,要像正义女神一样,依法运行。」
许宇甄随后问到中选会告发标准,她说,先前罢韩、总统副总统连署,也都有疑似伪造情况,但中选会都是选后才告发,「为什么现在却在第一阶段就告发这么多疑似伪造文书?」连署无法决定结果,是最后人民踏入投票所决定的,但这次罕见,第一阶段就大规模告发。
李进勇说明,告发时间不一,是在查对程序结束后,委员会审查后才去告发,都有一定标准、不会单凭感觉,2月3日开始收案,2月初就不断有检举案件到检调机关,检调机关2到3月共十四度发函来中选会。
针对伪造文书部分,许宇甄更提及李进勇过去曾任台中地院法官,当时要书记官造假笔录日期,因为依照当时法官评核机制,李进勇法官1985年1月31日前没有开庭会因拖延审判,而影响考绩,由甲等降为乙等,会短少三万多元,李法官为了避免情况就窜改,但最后无罪理由是因为未生实质损害,并非没有这件事情,「当时有大搜索吗?有侦讯一天一夜吗?」
李进勇回击,这是40年前无罪判决的陈年老案,这个案子没有抄名册,没有死亡连署、也没有盗刻印章,跟现在情况不一样,「我不知道委员旧案重提是要掩饰什么?是要掩饰检察官正在办的伪造案件吗?」
李进勇更批,他的案子不足以掩饰铺天盖地的组织性犯罪行为,「我没有抄名册、没有伪造签名、也没有盗刻印章,你提这案子无助于澄清你们组织性的犯罪!身为委员怎么会拿毫无关联的案子来讲,这样无助于掩饰组织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