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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力给到开发商…中国法院判决烂尾楼开发商承担后续贷款

    中国多地爆发烂尾楼问题,停贷风暴冲击地产业。图为房屋建案示意图。(中新社)

    中国烂尾楼已成为中国多数民众心中之痛,买到烂尾楼的民众面临损失,且维权也难有进展,成为房市低迷下最弱势的一群。近期中国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金融审判典型案例引起关注,该判决显示,在开发商未能按约定交付房屋的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拿回首付款和已偿还的贷款、利息,后续剩余贷款和利息也由相关开发商承担。但实际上,面对开发商无房可交、无钱可退的状况仍未有明确解法。

    中国在历经房市调整、房企暴雷后,各地烂尾楼林立,而一部分购房者除了等不到新房外,也有购房者买到烂尾楼想退房与退款,甚至解除贷款合约,但这些过程因为各地运行状况不一,因此有中国各地有维权事件发生,也成了中国社会不稳定的因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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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官微「赣榆政法」披露相关案情显示,审理法院表示,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因开发商违约不能交房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借款合约相关格式条款要求购房者在既未取得所购房屋亦未实际占有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归还贷款,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有违公平原则,该格式条款无效,对购房者不具有拘束力。这也意味压力给到了开发商。

    第一财经报导,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表示,买到烂尾楼的业主想要拿回损失难点较多,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法律程序复杂,若与开发商协商不成,购房人需要提起相关的诉讼,申请解除购房合约和贷款合约;二是购房者可能会面临开发商无钱可退的情况,即使购房人打赢了官司,也依然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

    王玉臣认为,若购房后遭遇房屋不能按约交付,目前主流的处理方式是推动复工交房优于退房。而如果购房人选择退房,一旦监管帐户和开发商帐户上没有钱,购房人即使赢了官司,也很难拿回房款。他进一步指出,虽然中国法律已明确了购房人的优先受偿权,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对于「无实际交付可能」的判定以及保障购房人优先权的具体实施细节,仍是难点。

    据了解,目前成功集中退款的烂尾楼发生在去年8月,江苏南京珠江四季悦城在停工两年后,该项目业主们能够退房、退首付款了。而这也是全国第一例住宅项目停工后,由官方协调集中退房、退首付款的案例。该案例也为中国官方处理难以「保交楼」的停工楼盘提供了一个可供实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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