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传出海南航空空姐疑似拿了一包机上给乘客的坚果,而被解除劳动合约,引发热议。空姐认为公司处理不服规定,海航相关部门人士则强调,公司内部制度十分健全,一切都是按照制度运行。
「BUG」栏目报导,涉事空姐叶子(化名)表示,3月31日晚,她的航班在海口落地后,一群检查人员要求乘务员和安全员留下做调研。检查人员打开她的箱子后,看到了一包机上提供的坚果,对方就拿出一张表格要求她签字,「纸上写的是本人谁谁谁,今天飞哪里,什么航班,拿了飞机上什么东西,本人接受公司的处罚我已经知晓,类似这种话。」
4月2日,她被要求交出证件并停飞,4月7日,她被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下发通知书,上面写着:触犯了公司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建议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把一年之内犯的错误也都枚举出来,说结合本次事件予以从重处罚。

叶子当场拒绝签字,但8日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还通知她去海口办手续,她目前还没有去。叶子无奈地表示,自己从大学毕业就在海航工作,如今已经12年,且自己是乘务长并签过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年龄超了,可能也找不了同行工作了。」
叶子指出,海航的客舱管理部管理手册规定,私拿机供品的处罚是「技术资格降一级,薪资级别对套降级,扣减绩效分五分。文档下发之日起重复发生即给予调离岗位,留用察看处理。」合同等其他文档中并未有其他规定。她认为,海航对自己的解约处理是不符合规定的。
事件发生后,海航内部出现一篇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评论文章,提到「某航司突击检查」事件,称在员工入职或合同续签时,已明确告知全体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公司奖惩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如员工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行为,将会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海航突击检查机上供品并解约员工的事件爆出后,民航圈内一片哗然。有从业者愤愤不平,直言虽然航司都规定不允许私自拿机供品,其实很多空乘都拿过,直接开除有点处罚过重。由于海航2024年仍出现亏损,有网友认为公司是借机炒人,「看来海航的确不行了」;但也有网友认为空姐的行为是偷窃,「偷东西就得开除」。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展曙光表示,法院认定雇主解除合法性的内核在于规章制度对「严重性」的界定,若航空公司主张「携带机供品」属于侵占公司财产或违反廉洁规定,须进一步举证该行为与规章制度的关联性及损失后果,若仅携带少量坚果且无转售牟利行为,法院可能认定行为未达到「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