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马奖导演游智炜在夜店遇到年轻女子,2人去唱KTV之后,游涉嫌「捡尸」把酒醉的对方带回自己住处性侵得逞,被害人清醒后提告,游被诉乘机性交罪;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游否认犯罪,合议庭采信游的说法,今判游无罪。可上诉。
检警调查指出,游2024年8月在台北市1间夜店消费时,遇到跟友人到店庆生的被害女子,之后与被害人女子同去KTV消费,被害人的友人以为游也是朋友之一,不以为意,第2天凌晨5时游从KTV带被害人上出租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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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调查,被害人清醒后觉得衣服凌乱,和友人私讯表示不记得前夜发生的事,并向友人抱怨为何让她跟陌生男人回家,随后报警控告游性侵。
侦查中,游否认犯罪,向检方表示他看不出被害人有酒醉的迹象,强调2人为合意,检方侦办认为,游曾传讯告诉被害人「从地上扶妳起来很多次」,加上监视器画面录下被害人在路边呕吐的画面等,认定游乘机犯罪,将游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