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专院校学生在校园内摆摊支持大罢免,教育部长郑英耀认为,这是学生的言论自由、公民活动,非政党活动,应给予尊重,引发讨论。政大广电系兼任教授郭力昕批评,大罢免至少是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推动,说不是政党活动「太牵强」,大学不能成为现实政治利用操作的场域,教育部长的言论让他「感到脸红」。
近期传出政大、清大等多所大学校园出现摆摊募集第二阶段连署书,引发热议。郑英耀昨表示,大学校园须中立,禁止校方政党活动,但学生的言论自由、公民活动应给予尊重,校园的自由民主是台湾高等教育的珍贵资产。
台师大国文系退休教授林保淳表示,过往禁止政治进入校园,为的是替校园留一分不受政治污染的净土,如今容许宣传罢免连署的学生在校内摆摊,那反罢免的学生是否也可以?忧心学校成了另外一个战场,甚至学生一不小心就会起冲突。
中研院士陈培哲直言,赖政府的教育部长公开支持言论自由值得肯定,但希望郑部长的言论自由不因身分、性别、职业等而有差别,「学生有言论自由,学校其他的人是否也应该有言论自由?否则就会成为选择性的鸟笼言论自由而已」。
陈培哲也提到,学生在校园摆摊支持大罢免,言论发表之后,如果随后会有支持或反对政党的行动,「这样跟言论自由,单纯政治学观念的讨论,如何区隔?」是否合适在校园里面进行,是必须思考的问题。
郭力昕认为,遗憾教育部长身为知识分子、也当过大学教授和校长,「成为民进党的官,就合理化民进党的不对」;他为郑英耀的谈话「感到脸红」,「一个知识分子连这点都无法坚持」。
政大社会学系教授黄厚铭认为,回归教育基本法第六条所谈的「教育中立」,该条所规范的主体为学校,其真正的精神在于要求学校的政党中立及宗教中立,不能强加特定政党及宗教立场;学生能于校内办理各式各样的宗教性社团,亦可以在学校做各式各样的政治主张,并采取有关政治议题的行动。
外界质疑,如果学生可在校园摆摊进行罢免连署,那教师是否也可以?郑英耀说「某种程度我们还是要尊重」,但强调,教师要遵守教育人员的法令规范,若有兼任行政工作,则需比照公务人员的规范,依法行政。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表示,民进党政府、中选会过去三令五申告诉各级学校,政治活动不要进入校园。大罢免就是政治活动的一部分,学生要畅谈当然没问题,但如果要摆摊就比较有疑虑;「教育基本法」中就规范学校不能为特定政治团体从事宣传或活动,这精神也应该涵盖校内的学生,否则,未来整个党政都可以进校园?这与民进党过去主张「政治退出校园」完全不同。
民众党立委刘书彬也直言「不应该」,教育部的说法自毁原则,「因为有当选才会有罢免,所以很清楚就是政治活动。」
中选会表示,罢免「办事处」相当于选举的竞选总部,与「连署站点」及摆摊等活动属于两件事,而公职人员选罢法第86条是规范罢免「办事处」,并非规范「连署站点」及连署活动;「连署站点」或摆摊相关活动涉及相关法律、自治法规等,往往与选罢法无关,这不是选务机关掌理范畴,因此不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