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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酒店捉奸、拍下妻与小王裸照 后来却有更惨遭遇

(17 hours ago)
综合新闻

AI Summary

TL;DR: Key points with love ❤️

山东男子路某某因怀疑妻子外遇,跟踪至酒店捉奸并拍下妻子与情夫刘某某裸照,收取2.5万元“补偿费”。刘某某报警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并被判刑6个月。经申诉,路某某于2024年10月被改判无罪,但其父路先生此前为争取取保候审已向刘某某支付2.5万元,现刘某某拒绝返还,路先生已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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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2021年3月28日:路某某在酒店捉奸妻子张某与刘某某,拍下裸照并收取2.5万元。
  2. 2 2021年4月5日:刘某某报警。
  3. 3 2021年5月7日:路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 4 2021年5月12日:路先生向刘某某支付2.5万元并获得谅解书。
  5. 5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处路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6. 6 2021年11月6日:路某某刑满释放。
  7. 7 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路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8. 8 2024年10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淄博中院改判路某某无罪。
  9. 9 7月2日:路先生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起诉刘某某,要求返还2.5万元。
  • 路某某被判刑并服刑,后改判无罪
  • 路某某父亲为儿子支付2.5万元,现面临追讨困难
  • 事件引发网络热议和同情
  • 刘某某的行为被认定违背公序良俗
What: 路某某捉奸妻子张某与刘某某,拍下裸照并收取2.5万元“补偿费”,后被刘某某报警控告敲诈勒索,被判刑6个月。经申诉,路某某被改判无罪。其父路先生为争取取保候审曾向刘某某支付2.5万元,现刘某某拒绝返还,路先生已起诉。
When: 2021年3月28日(捉奸),2021年4月5日(刘某某报警),2021年5月7日(路某某被刑拘),2021年11月2日(一审判决),2021年5月12日(路父支付2.5万元),2022年3月28日(二审维持原判),2024年10月(再审改判无罪),7月2日(路父起诉刘某某开庭)。
Where: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一家酒店(捉奸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Why: 路某某怀疑妻子外遇并跟踪捉奸;刘某某报警指控路某某敲诈勒索;路某某认为钱款是补偿,刘某某认为是敲诈;路父为儿子取保候审支付钱款;路某某改判无罪后,路父要求刘某某返还钱款。
How: 路某某谎称忘拿房卡进入酒店房间捉奸,用手机拍摄裸体视频并殴打二人,收取2.5万元。刘某某报警,路某某被刑事拘留并被判刑。路某某不断申诉,最终被改判无罪。路父起诉刘某某要求返还钱款。

山东男子路某某因怀疑妻子外遇,跟踪至酒店捉奸并拍下妻子与情夫刘某某裸照,收取2.5万元“补偿费”。刘某某报警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并被判刑6个月。经申诉,路某某于2024年10月被改判无罪,但其父路先生此前为争取取保候审已向刘某某支付2.5万元,现刘某某拒绝返还,路先生已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