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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美加征关税 中国药监局: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芬太尼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言人12日表示,截至目前,中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图为天安门城楼。记者陈政录/摄影

    美国总统川普以芬太尼为由,累计已对中国加征20%关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发言人12日表示,截至目前,中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并强调将继续强化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严格芬太尼类药品出口审批,保障芬太尼类药品医疗需求,严防流入非法管道和滥用。

    在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后,中国国务院办公室本月4日发布「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中国药监局网站12日则刊登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再就芬太尼管控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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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药监局发言人表示,芬太尼类药物临床主要用于镇痛,非医疗目的使用会引发药物滥用,甚至导致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截至目前,中国共有4种芬太尼类药品作为药品核准上市,分别是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阿芬太尼。 3家企业获准生产原料药,5家企业获准生产制剂。

    该发言人指出,2024年,中国芬太尼类药品原料药生产量为100公斤,主要用于国内医疗使用及出口。2024年,中国芬太尼类药品出口量为12.3公斤(以芬太尼类物质碱基计),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该发言人强调,截至目前,中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

    中国药监局发言人表示,在中国,芬太尼类药品全部列入麻醉药品管理。药品监理机关对芬太尼类药品实施「最严格管制」,生产经营实施企业定点、以需定产、固定通路销售,出口实施准许证管理。对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忧。组织进行项目检查及飞行检查,实际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该发言人续指,中国对芬太尼类药品出口实施国际核查制度,经进口国家主管机关确认贸易合法性后再核发出口准许证。召开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及出口企业警示教育会,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筑牢芬太尼类药品安全防线。

    中国药监局发言人称,通过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平稳,「未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芬太尼类药品的情况,也未发现芬太尼类药品从药品生产业者流入非法通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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